評估機制(Assessment)

本院針對EMI課程為確保學生之學習成效,將採下列方式進行評估:

  • 1. 針對必修科目採統一考試方式,分析比較該科採EMI及非EMI課程授課方式之學生學習成效差異。
  • 2. 授課教師將課程成績轉換成GPA分數,與相同或類似之非EMI課程(課程成績轉換成GPA分數)進行比較,以評估學生學習成效。

推動期程,上述各項策略皆為每年例行推動工作事項。

學生表現(Student performance)

對於學生在修讀EMI課程與其他相同或類似之非EMI課程的表現成果,將採下列方式進行比較:

  • 1. 針對專題實作性質課程,統計分析學生EMI課程學習後所產出之專題成果、國際競賽參與及論文發表,並將其與相同或類似之非EMI課程學生的學習成果進行比較,以監測學生在EMI課程中的成果。
  • 2. 持續追蹤學生實習及工作雇主滿意度,以了解EMI課程對學生的專業程度。

推動期程,自2022年推動,上述各項策略皆為每年例行推動工作事項。

利害關係人參與(Stakeholder engagement)

  邀請內、外部利害關係人參與制定、監督及執行EMI策略與政策之規劃,成立諮議委員會,由資電院院長擔任主席,副院長、各系所主管為當然委員外,每學期聘請院內教師代表4名、學生4名,行政代表2名、產業諮詢委員2名及具EMI教學經驗之教師1名,自2021起定期召開相關會議。